行业法规
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公布压力管道(元件)制造、安装、改造、维修鉴定评审人员考核结果的函(质检特函〔2015〕25号)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(市场监督管理部门),有关单位:
按照《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管理与监督规则》《特种设备鉴定评审人员考核大纲》等有关规定,根据特种设备鉴定评审工作的需要,我局委托中国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促进会于2015年5月6日至5月10日组织了压力管道(元件)制造、安装、改造、维修鉴定评审人员考核,现将此次通过考核的人员名单予以公布。
附件:通过考核的压力管道(元件)制造、安装、改造、维修鉴定评审人员名单
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
2015年6月10日